关于评选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院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鼓励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爱岗敬业,进一步巩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团委及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二、评选名额:
优秀团员按现有团员(不含保留团籍的党员)总数的20%进行评选,机关团支部2人,铭立隆团支部5人,共7名优秀团员。
三、请各支部于4月25前将评选情况报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