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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二○○七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日期:2008-05-04] 来源:本站  作者:院团委 [字体: ]

 

关于表彰二○○七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各团支部:

2007年,院团委在院党总支和省煤炭工业局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院行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从本院实际和共青团工作特点出发,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捐资助学、帮教未成年犯“七个一”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了团结创新、积极工作、乐于奉献、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的优秀共青团员,为表彰先进,弘扬新风,经过各支部评选推荐,院团委决定:表彰付登文、王基生、陈志军、张廷珊、徐金鹏、李晋文、陈宇坤七名团员为优秀共青团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共青团员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体共青团员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勤于学习、热爱本职,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充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勘查院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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