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目录:
- 1、地质灾害勘察
-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
- 3、地质灾害预防
- 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
- 5、地质灾害怎么防怎么治
- 6、地质、地貌灾害有哪些分类?居民点和道路应该如何规避这些问题?
地质灾害勘察
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地质灾害勘察一般采用野外踏勘,辅助非侵入式仪器。
④瑞利面波、地质雷达物探法等,这些方法的应用,能够实现在岩土工程的地质灾害勘察中,对50m深的地下空区、地下溶洞以及地下管道之类的区域是否有地质灾害存在进行探测,并且能够有较为明显的作用和效果。
⑥效果检查阶段。(一)地质灾害勘察 地质灾害勘察是地质勘察的一种,它有其特殊性,其主要工作内容是查清灾情和成灾条件。灾情不仅是指现在已经发生的,更重要的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灾情的预测。
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是指通过对地质灾害发生区域进行详细和全面的现场勘察和分析,获取灾害地质环境、地质构造、地质岩性、地形地貌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和信息。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勘查就是实地查看、现场调查的意思。
现场看有没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边坡、裂缝、水系、地下水,还有就是有没有岩溶什么的 主要是调查前面各种的特征,如岩层、裂缝产状、长宽高厚、坡向、流量、形状、体积、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
1、法律主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部具体行政法规,不是条例的集合。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第三章地质灾害预防、第四章地质灾害应急、第五章地质灾害治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2、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地质灾害事件纠纷的调处和裁决。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4、洪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防洪方面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5、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和避灾搬迁及其相关活动。
6、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和避让搬迁。
地质灾害预防
1、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2、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3、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地质灾害,一方面要避开灾害体和不能人为引发灾害。另一方面要治理地质灾害。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
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第二十三条。10.《天津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第二十二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
地质灾害防治立法与依法管理 (1)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条例陆续颁布施行 自1993年以来已经发布实施了一些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意见或管理办法等,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第六条 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怎么防怎么治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如下: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地质灾害防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手段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事前预防、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
3、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4、(一)交通管制;(二)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统一发放和分配;(三)临时征用房屋、运输工具和通信设备等;(四)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应急措施。
5、一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能力,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抓好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技术保障能力、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工作。二是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地质、地貌灾害有哪些分类?居民点和道路应该如何规避这些问题?
1、注重防灾和减灾。防灾,就是早发现,早避让,能搬迁就尽快搬迁;减灾,就是在项目建设选址过程中进行危险性评估,避免灾害的发生。遇到灾害时,应沉着冷静,迅速撤离危险地段。
2、它们具有炽热、高速等特点,可以摧毁和掩埋火山附近的居民点,造成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失。火山喷发引起的间接危害包括地震、海啸、洪水、泥石流、山崩、雪崩、毒气及气候异变等。
3、一般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地震、火山等。被动防范:发生地质灾害及时撤离地质灾害的防范包括主动防范和被动防范。
4、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国家,灾害类型多样,其中地震是最主要、危害最大的地质灾害。通过对中国地震发生记载次数的统计发现,我国的地震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居世界之首。
5、地裂缝: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成为一种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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