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质勘探

测绘基本地理信息秘密(测绘地理信息秘密范围)

本篇目录:

涉密测绘成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

涉密测绘成果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二)航空和航天遥感测绘底片、磁带;(三)各种地图(包括地形图、普通地图、地籍图、海图和其他有关的专题地图等);(四)工程测量数据和图件;(五)其他有关地理数据;(六)与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测绘基本地理信息秘密(测绘地理信息秘密范围)-图1

法律主观: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条件是:申请人有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制度且是具备独立法人的单位或其他组织,该涉密测绘成果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和相应的使用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必须依据经审批同意的使用目的和范围使用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目的或项目完成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销毁涉密测绘成果。

法律分析:测绘信息安全的保密管理制度要遵循国家保密法律制定,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利用。

测绘基本地理信息秘密(测绘地理信息秘密范围)-图2

《测绘法》中关于地理信息安全有哪些要求?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该法规规定了测绘地理信息的尺度、精度、数据质量等基本标准,并对地图、遥感影像、地理位置标识等信息的质量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测绘地理信息的能力验证、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内容。

具体规范和要求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制定。

测绘基本地理信息秘密(测绘地理信息秘密范围)-图3

测绘法的基本内容

1、海洋测绘。以海洋水体和海底为对象,研究海洋地位、测定海洋大地水准面和平均海面、海底和海面地形、海洋重力以及海洋磁力、海洋环境等自然和社会信心的地理分布及其编制各种海图的理论饿技术的学科。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制定本法。

3、本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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