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质勘探

测量标志保护(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本篇目录:

辽宁省测量标志保护办法

1、第一条 为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测量标志的使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妥善保护各种测量标志,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测量标志保护(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图1

3、(一)备案表;(二)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方案;(三)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第九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的分布信息。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充分发挥测绘工作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5、安全,保护原则。安全原则:在进行测量标志保护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保护原则:在进行测量标志保护时,保护和维护现有的测量标志,避免操作不当或疏忽而导致测量标志的损坏。

6、(五)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国、省界线和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组织编制全省行政区划(省、市、县)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负责全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的条例内容

1、第十二条 对认真保护测量标志有功的保管单位、保管人或其他人员,测绘管理机关应当给予奖励。

2、第十八条 已征用的测量标志用地,属于国有,免征土地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于1995年7月10日由国务院发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于1996年9月4日由国务院令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行。

4、第一条为了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设置的测量标志。

5、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

6、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置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

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测量标志保护条例》规定,为切实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工作,以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测量标志是长期使用、永久保留的基础性设施,是国家的宝贵财产。

2、第一条 为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测量标志的使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保障测绘工作和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和《河北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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