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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基本常识,可别说你不知道?
1、施工、监理: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工程。
2、可根据投标文件及实际需要对上述平面布置图进行细化(如地下施工阶段可划分为:土方施工阶段-基础施工阶段-地下室施工阶段)。
3、招标人,也叫招标采购人,是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如果建设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同时也存在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
招标踏勘现场的规定
1、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所以一般项目招标人不会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特殊项目如果要勘察,必须所有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只是组织踏勘,出于工作需要。
2、法律分析:不可以,分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违反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规定,也不能保证投标人获得同样的信息,包括口头说明等。
3、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招标规定:第二章 招标第七条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工程招标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一般来说矿区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主要包括五大部分内容,即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钻探、现场抽水试验、地下水位动态观测以及实验室试验,其中水文地质钻探技术操作方便、经济可靠,在矿区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中应用广泛。
第20条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主要包括放(关)水试验、连通试验、疏水降压工程、测压孔等。第21条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的主要技术要求:1)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钻孔施工设计,内容应包括对钻孔的各项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工作内容有初步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充水形式,预测矿区开采地段矿坑涌水量,预测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的可能性及突水形式。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除应遵守《水法》等法律规定外,还应严格按照国家对水文地质勘探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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